南江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基本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质量公报。负责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主要污染的防治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区区划、规划工作;综合协调并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组织全县排污申报登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等级范围内的项目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工作;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负责环境目标责任制的落实。管理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起草制定全县环境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承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0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绿色生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南江县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污染整治力度。
(二)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强力推进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强烈的责任,驰而不息抓好问题整改,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强化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办结,有力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坚持能力提升,全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
持续提升生态环保队伍能力。进一步提升新划入职能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并提升相应的监测、执法、应急、科研等支撑力量,充实人员。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能力、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和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实现环境风险源、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环境应急物资以及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整治的动态化管理;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第一时间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公布信息,做好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及应急处置,防止因企业违法排污或其他突发事件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以党建引领促进业务工作开展,形成“紧扣业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互动循环的良好工作格局。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形成的学习教育、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成果。以服务绿色发展为宗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效率为重点,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锻造敢担当善作为的优良作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见效。
二、部门概况
中共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等4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2人,供给车辆2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29.278688万元,比上年增加36.372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278688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29.278688万元,比上年增加36.372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678688万元,占总支出91.76%,项目支出43.6万元,占总支出8.2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9.27868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6.37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278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533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674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9.5428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278688万元,比上年增加36.37220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485.67868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412.31068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8.2368万元,津贴补贴134.54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6.55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367108万元,奖金8.2254万元,住房公积金34.915032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114.352万元,其中:办公费10.497万元,差旅费22.74684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工会经费5.819184万元,印刷费0.5万元, 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3.6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613万元,专用材料费0.6万元,委托业务费8.6万元,福利费7.5739.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它交通费用29.48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费用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6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2.616万元。
(二)项目支出43.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影响报告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环境监督,环境监测专项工作,污染排放监测,环保督察检查,贫困村驻村工作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9.113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减(减少)0.78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61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087万元,原因是按规定压减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减少1.5万元,原因是按规定压减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4.4万元,主要是:分散采购计算机设备、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3070.100411万元。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6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3.6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