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5:07 作者: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

2.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编制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宣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3.提供区域公共服务。编制区域内各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整合农村(城镇)资源,为城乡居民提供教育、科技、体育、文化、信息、卫生、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服务。管好用好国家转移到农村的各项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型城乡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生态环境等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全面加强社会管理。承担区域内的财政、税收、统计、民政、公安、司法、人民武装和遇役军人事务等管理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人居环境,促进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负责管理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推行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实行政务公开。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协调社区建设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5.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聚焦发展安全,保障景镇和美善治。抓实疫情防控;抓实安全生产;抓实综治维稳;抓实应急管理。

2.聚焦民生保障,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强化就业保障;强化政策保障;强化卫健保障。  

3.聚焦规范治理,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写好改革序章;规范便民服务;提升服务效率。

4.聚焦特色优势,推动景镇振兴发展。放大5A品牌效益;扩大特色农业规模;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5.聚焦长远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抓好问题整改;规范建设管理;强化污染防治;严格环保执法。

6.聚焦党建引领,做实基层组织工作。做实基层党建;强化基层治理;汇聚统战合力;深化党风廉政。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本级1个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5人,供给车辆0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12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92.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0.73万元,占总收入99.0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5万元,占总收入0.95%。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12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9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6.73万元,占总支出86.21%;项目支出154.65万元,占总支出13.7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21.38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2.0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调标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0.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7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40.83万元、农林水支出356.8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4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7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21.38万元,比上年增加192.0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调标。

(一)基本支出966.7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60.5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77.72万元,津贴补贴104.72万元,奖金74.36万元,绩效工资69.5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3.9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6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8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28万元,住房公积金40.4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91.63万元,其中:办公费10.00万元,印刷费1.00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10.00万元,邮电费2.00万元,差旅费16.00万元,维修(护)费 1.00万元,租赁费2.00万元,会议费5.00万元, 培训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劳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6.75万元,福利费8.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54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14.54万元。

(二)项目支出154.65万元,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5.50万元,主要用于便民中心运行、服务群众工作、人大政协人武工作、乡镇常聘律师、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乡镇垃圾收集清运、贫困村驻村工作、安全管理、困难群体特殊关爱等支出;生产建设维护类项目支出109.1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00万元,较上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乡镇垃圾收集清运等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年政府采购支出84.00万元,主要是采购打复印设备、图书档案装具、台桌椅凳柜类、复印纸、硒鼓及粉盒等办公设备用具。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058.80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1个行政事业类、生产建设维护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09.15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光雾山镇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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