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08-19 10:28 来源: 政府办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我队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维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财务股、信息中心、2个巡查中队、1个稽查中队及2个固定超限检测站。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有正式职工33人、临聘人员21人,长赡人员2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深化政策宣传,创造良好执法环境。

紧紧围绕路政管理目标任务,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宣传先行、正面引导的方法,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保护路政管理成果。

(1).结合“路政宣传月”“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充分发挥巡查中队、稽查中队、超限检测站的宣传作用,通过印制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组织宣传车队、开展法律咨询、志愿者服务等方式,以辖区内堆码占道、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频繁发生的路段为重点,开展法治讲座,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用浅显的语言、鲜活的事例向沿线群众、货运源头企业、货运从业人员宣传路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

(2).拓展宣传广度,一方面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台、报刊、融媒体等新闻传播媒介,制作新闻报道和新闻专题,宣传报道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在合适地点增设固定式路政宣传标牌和标语,利用超限站点LED显示屏24小时滚动播放路政宣传标语,实现全路域宣传。全年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5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咨询服务4次,悬挂各类宣传标语8幅,电视新闻报道5次,发表新闻信息12篇。其中发表至省级媒体3篇,市级媒体3篇。

2、加强路政巡查,创建良好路域环境。

围绕第三轮交通大会战、“十三五”迎部检、光雾山5A级景区、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建设等活动,加强路政巡查,维护良好路域环境,创建优美旅游形象。

(1).加强隐患排查,做好提前预防。在路政日常巡查中,实行网格化管理和网络平台管理,由各巡查中队落实网格路段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对急弯陡坡路段、桥梁、涵洞和汛期易发生塌方、路基沉陷、滑坡、行道树枯枝等危及行车安全的路段进行重点查看,及时发现、处理各类乱堆乱放行为,及时将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报告给相关部门处理,有效地保障了公路桥梁安全畅通。

(2).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建筑控制区管理。各巡查中队分片负责,按照“国道每天巡查不少于一次,省道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县道每10天巡查不少于一次,乡道每15天巡查不少于一次”的要求,对全县国、省、县、乡道公路实现巡查全覆盖。会同自然资源、住建部门和乡镇政府严把公路建控区管理关,将违法建筑控制在萌芽状态。对违法修建的,及时查处、及时制止,对强行修建的,依法实施处罚、拆除。

(3).强化路域管理,整治突出问题。及时查处各类公路违法行为,扎实开展迎“十三五”国检、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等专项工作,切实履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职责。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057人次,巡查里程32654.7公里,依法查处公路范围开山采石1起,罚款1万元,查处行政赔(补)偿案件35件,收取公路路产赔(补)偿费15.606万元,结案率达到100%;查处公路建控区内违法施工1起,拆除公路平交道口8处,清除公路路面及周边乱堆乱占47处,清理各类非公路标志标牌、广告标语831处,整治打场晒粮2起、摆摊设点15处,规范涉路施工作业5处;排查、上报安全隐患48处,隐患函告相关单位15份。

(4).大力推行“路长制”,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原则,强化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员”联动监管体系,大队指导督促乡(镇)和村委做好农村公路的公路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并治理等日常管理工作。三级机构分工明确、制度完善、配合有力、履职尽责,全面治理乱堆乱放、乱修乱建现象,规范标志标牌和安保设施设置,消除了农村公路“小三乱”现象,加强路域环境“十个无”管理,实现农村公路的“畅洁绿美安”。

3、严格超限治理,有效保护公路桥梁。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源头监管、综合治理”联合治超机制,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1).保持超限治理高压态势。以固定超限检测站为依托,严格按照国家、部、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超限车辆依法检测,严厉打击恶意超限、冲逃岗等行为。积极推动交警驻站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流动联合治超。今年,共投入治超人员7590人次,全年共计检测车辆106354台次,查处超限车辆71台次,罚款28.05万元,冲逃岗车辆13台次,罚款13万元,卸载转运1047.14吨,圆满完成年度非税收入任务。

(2).严格实行信息抄告制度。及时将查处的超限运输车辆相关信息抄送公安交警和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全年向县道安办抄告车辆215辆,向道路运输部门抄告50辆。

4、强化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修订《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等15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等12个应急预案。

(2).加强安全学习教育。按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反邪教警示教育》《防洪防汛安全知识》《气象灾害防护常识》《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扫黑除恶线索核查管理规定》(试行)等与生活相关的安全知识,时刻提醒全体干部职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杜绝麻痹大意思想,真正做到安全不放松,时刻敲警钟。

(3).大队以“五月路政宣传月”和“全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大队干部职工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应急培训和消防疏散应急演练1次,进一步提升大队干部职工的应急处突能力。

(4).严格值班制度,加强内部安保。一是加强汛期、维稳及节假日等特殊时期的安全预防措施,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按照防洪度汛预案和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处突管理,积极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二是办公场所严格落实“三防”措施,加强水、电、气、门、窗的监管,贵重物品、票据实行专人专管,妥善保存。及时更换消防灭火器和超限检测安全标志、设施进行检查,该更换的及时更换、该添补的及时添补。三是落实专人负责执法车辆,要求对车辆做到勤检勤修,严禁带病上路、严禁开“英雄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乱停乱放,严禁不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干部职工行车安全。

(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维稳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通报整改,全年共计开展安全检查42次,确保了2020年行业安全零事故发生。

5、深化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之年,大队帮助望龙村协调解决21.45万元项目资金实施厕所革命,计划建设无害化厕所123座厕所,粪污将实现无害化出来或资源化利用;协调解决13.1万元项目资金实施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新建饮水过滤池1座,让全村老百姓再次喝上了“安全水”、“放心水”;协调解决1万元项目资金实施望龙村1社排污管道改造升级;投入2500元购买生活物资用于春节慰问贫困户;为望龙村捐助2900元扶贫款用于望龙村日常办公支出。

6、重点工作

(1).青云大厦拆迁。根据县目标绩效办关于青云大厦棚改项目推进工作督办通知要求我队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协助青云大厦棚改项目推进办对李代华、袁芬夫妇房屋、门市开展征收工作,我队人员多次采取电话联系和面谈的方式与其衔接,宣讲新的拆迁政策,最终该户及时签订拆迁合同,协助青云大厦棚改项目顺利实施。

(2).南威水泥厂关闭。根据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32次常务会议安排,为确保四川南威水泥有限公司环保问题整改按时完成,根据上级安排,我队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勤联动,顺利完成四川南威水泥有限公司停产停业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南江县交通运输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85.6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6.91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42.16万元,增长61.47%、支出总计增加355.98万元,增长82.86%。主要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8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8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66万元,占70.86%;项目支出228.96万元,占29.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85.62万元,支出总计785.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42.16万元,增长61.47%、支出总计增加355.98万元,增长82.86%。主要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55.98万元,增长82.86%。主要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5.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02万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21.29万元,占2.71%;交通运输(类)支出703.30万元,占89.52%;住房保障支出24.02万元,占3.0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5.62,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项):支出决算为70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2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176.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无形资产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26万元,占9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1.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33.13%,主要原因为车辆维修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县在建的农村公路及重点工程及桥梁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27.27%。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1万元,比2019年增加0.23万元,增支0.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特种作业车1辆,特种作业车主要是用于公路路政执法检查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路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其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大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完成超限治理和巡查,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按单位职能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执法办案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38万元,执行数为13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执法办案经费

预算单位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38

执行数:

138

其中-财政拨款:

138

其中-财政拨款:

138

其它资金: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护路产路权,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8%,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保护路产路权,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8%,完成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交通违法事件查处率(%)

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案件,结案率达到98%

项目完成

质量指标

提升南江交通发展形象

大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提升南江交通发展形象。

项目完成

时效指标

车辆违法数下降

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非税收入目标任务。

项目完成

成本指标

项目实际支出是否控制在预算内

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范围内合理开支。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指标

通畅率

通畅率达95%,促进经济发展。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

项目效益

生态效益指标

生活质量

提升路域环境,促进生态保护。

项目效益

可持续影响指标

加强道路维护,提高使用年限

加强超限治理和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信访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维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财务股、信息中心、2个巡查中队、1个稽查中队及2个固定超限检测站。

(二)机构职能。

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我队承担以下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人员概况。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共核定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名。年末实有财政供养人员在职33人。临聘人员21人,长赡人员2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8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6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8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66万元,占70.86%;项目支出228.96万元,占29.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本单位2020年按规定准确编制预算、制定绩效目标。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100%执行预算。

(二)结果应用情况。

本单位自评质量合格、绩效目标及自评公开、年内严格控制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按绩效目标执行进度、年内100%执行预算、完成了目标,无违规记录。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本单位在2020年按单位职能及时有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达到了公路路政管理绩效目标。

附件2

执法办案经费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我队2020年执法办案经费,属常年项目。项目实施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算安排为138万元 ,实际拨付138万元。根据历年的发展情况,申请此项目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我队在办案工作期间的正常运转。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使我队通过警告、罚没等相关行政处罚形式,对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使我队有效地维护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申报此项目是我队执法工作正常运转的保障之一。进而能够更加有效地保证我队完成:严格建筑控制区管理;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大力打击违法超限运输现象,打造良好路域环境,提升南江交通发展形象。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资金计划。

2020年我队路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安排资金为138万元,由县财政核拨。

2、资金到位。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由县财政拨入我队该项经费共计138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3、资金使用。

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我队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差旅费,办公费,暂扣车辆停车费等。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我队执法办案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严格,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执法办案经费项目在实施管理中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进行了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科学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由我队负责的全县路产路权保护,排查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运输和损害路产路权。有效保障县域国、省、县道公路客、货运输和群众出行安全、顺畅、快捷。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进度为100%。2020年非税收入目标任务为40万元,2020年实际完成非税收入42万元。

(二)目标质量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完成,目标质量完成情况较好。

(三)目标进度完成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施进度为100%。

(四)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及时排查公路安全隐患,维护公路安全畅通;保障县域内道路的运输安全;加强了超限治理和巡查力度;保护路产路权,提高公路使用年限;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时的人身、财产安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评价结论:执法办案经费项目达到的既定目标要求。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决算公开二:2020年度路政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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