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6-09 08:46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按照县交通运输局、市路政支队全年路政管理工作计划,具体贯彻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大队全面贯彻执行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以实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无乱修乱建、公路用地范围内无乱堆乱占、交通标志标牌无污染、公路安保设施无缺损的“四无”要求为目标,大力整治公路乱堆乱占、乱修乱建等公路“小三乱”,及时查处路政案件,及时恢复受损安保设施,加强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大对公路沿线桥涵、交通标志标牌、非交通标志标牌、危险路段和平交道口的日常监管,拆除横跨公路的标语标牌,设置不规范的道口定期整改;以“强宣传、抓源头、严路检、重实效”为重点,以两个固定超限检测站为中心,两个稽查中队流动配合,坚持定时与错时、动态与静态、源头与路检、举报与查处相结合的方法,对超限车辆依法检测、依法组织实施卸载,加强对运输沙石、矿渣、煤灰等易掉落、飘散物品车辆的日常监管,着力促进路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着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着力维护公路安全、稳定、畅通,努力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群众满意度。

同时,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参加和举办各类法律法规学习班和路政业务培训班,开展集中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逐步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四统一”建设,加快皇柏林超限检测站建设进度,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3人,供给车辆1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7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86.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7.43万元,占总收入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7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86.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15万元,占总支出64%,项目支出208.28万元,占总支出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7.4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15次常务会议纪要增加了执法办案经费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4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7.43万元,比上年增加18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十八届第115次常务会议纪要》增加了执法办案经费等。

(一)基本支出369.1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92.8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06.91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津贴补贴93.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3.4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63万元,奖金8.91万元,住房公积金25.09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76.31万元,其中:办公费5.5万元,差旅费8万元,邮电费5万元,电费7.7万元,水费0.8万元,培训费0.1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3.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咨询费1万元,物业管理费0.2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福利费5.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6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6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8.2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138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检查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3.7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减少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预算0.3,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政府采购预算1.1万元,用于购置计算机设备;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1万元,主要是:办公室费支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购买办公设备等,主要购买计算机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921.3万元。其中车1辆,共计17万元,占总资产0.88%;房屋1452.02万元,占总资产75.57%。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08.28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32502路政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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