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农村公路规划编研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6-08 16:52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规划设计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2、负责农村公路普查,路况调查。

3、参与农村公路项目规划。

4、负责农村公路病害、水毁、及大、中修工程调查核实。

5、负责农村公路规划设计文件编辑。

6、参与农村公路技术咨询指导。

7、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

1、创建“四好”农村路,按要求做好相关业务技术软件资料。

2、规划设计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12乡镇 21村95公里。

3、规划设计村组道路建设项目20乡镇 44村 112公里(具体数量以县委、县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设计为准)。

4、规划设计农村公路“畅返不畅”项目 22乡镇 47 村210公里。

5、配合主管局抓好相关交通项目业务技术工作。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农村公路规划编研中心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0人,供给车辆1辆。

三、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05.3583万元,比上年增加14.6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3583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05.3583万元,比上年增加14.6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3583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5.358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4.6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358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5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9.884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99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22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4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3583万元,比上年增加14.643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一)基本支出105.358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95.458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7.8372万元,绩效工资27.1980万元,津贴补贴3.71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0.99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8123万元,住房公积金8.24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01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9.9万元,其中:办公费2.6034万元,邮电费0.852万元,工会经费1.3749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印刷费0.8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01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福利费1.7187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2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一致,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较上年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说明: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说明: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6.85万元。其中业务用车2辆,共计39.48万元,占总资比例为51.37%,办公房屋占用其他单位办公用房。

十一、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332504农村公路规划编研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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