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南江县工作站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科技体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科技体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决定;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电视大学教育规划。
(三)搞好全县社区教育
(四)2021年重点工作
做好2021电大招生工作,办好社区教育搞好庆祝建党100周年宣传活动、继续巩固扶贫工作和任务。配合县政府及上级部门各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一)事业机构1个: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南江工作站。
(二)财政预算全额拨款供给人数5人。
1.在职人数5人。其中:专技4人、事业管理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31.2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万元,占总收入4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31.2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万元,占总支出100%,含上交上级支出5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增加3.6万元,收支总预算增加3.6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4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
(一)基本支出59.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59.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4.4万元,绩效工资14万元,津贴补贴1.8万元,邮电费0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万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万元,奖金4.0万元,住房公积金4.7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0万元,其中:办公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等。水电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工会费用0万,邮电0万。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
(二)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等支出;生产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没有安排财政资金。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0,原因是没有安排财政资金。
(三)无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未安排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本单位计划事业收采购教学电脑5万元,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8万元。无车辆、无房屋、只有教学、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空调、桌椅。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安排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因本单位不涉及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