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城乡环境治理巡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09:46




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相关单位宣传省、市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2.负责草拟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相关规划、制度和办法,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3.负责城区各单位及乡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督促、指导、协调、考核和评比;4.完成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城乡规划建设执法监察服务中心职能。

二、2023年主要工作

1.加大新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宣传力度,以切实提高市民、村民的文明素养为指导,提升全民的养成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2.加大城乡垃圾治理、污水、厕所、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整治,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管理运行机制;3.认真落实《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我县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4.加大对“三违”工作的巡查力度,促进工作的长效开展;5.加大对项目的争取和整合,加强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力争城乡环境治理的项目和资金落地落实;6.持续做好脱贫攻坚成效巩固及帮扶工作;7.高效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本单位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编制14人,在编14人,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13人,无公务用车车辆。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四、部门收支情况

本单位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预算收入总额225.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5.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等。

2023年预算支出总额225.3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2万元。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225.32万元,预算支出225.3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25.3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化导致社保减少。

2.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225.32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比0,较上年度无变化;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4万元,占比9.9%,较上年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化;卫生健康支出9.09万元,占比4%,较上年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变化;城乡社区支出177.12万元,占比78.6%,较上年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7.34万元,占比7.5%,较上年增加1.14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增加导致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8.82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187.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34万元,绩效工资33.48万元,津贴补贴4.76万元,奖金43.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1.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3万元,其他社保保障缴费2.91万元,住房公积金16.72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21.06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12万元、工会经费1.91万元、福利费2.3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7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二)特定目标类支出

年初预算项目支出16.5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5万元,环境卫生“微改革”专项经费8万元,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经费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预算总额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截至2023年初,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1.7万元,均为通用办公设备。

2.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3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6.5万元,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3.5万元,环境卫生“微改革”专项经费8万元,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经费5万元。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3年治理中心部门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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