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的辅助性保障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县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法规,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对法律、法规和县政府规定必须经县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县政府批准。
2.研究起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或拟定有关制度,按程序审批并组织实施。
3.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工作服务。
4.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制订考核标准,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分析和绩效评价,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6.负责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7.组织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8.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实行监督管理,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处置等工作服务,确保国有资产运行安全、完善,提高使用效能。
9.负责县级国有资本投入、国有企业投融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
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一是扎实推进国有企业优化整合。完善《南江县国有企业整合方案(送审稿)》《南江县资源盘点及策略报告(送审稿)》,待县委、县政府审定后推进国有企业优化整合。二是健全国资监管制度体制。实施依法治企,推动国资局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把关,提高法律风险防控水平。三是开展薪酬制度改革。结合我县实际,全面推行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及工资决定机制。四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加大企业公司化改造力度,对尚未完成公司化改造的企业16家督促完成。五是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创新国有企业监管模式。一是优化国资监管职能。严格推行《南江县国资局出资人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履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工作流程。二是探索专项审计模式。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纳入国资局考核的企业进行年度审计,规范国企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各类专项审计等工作,确保考核评价、工资总额、履职消费等审计事项准确、客观、公正。三是严格落实依法治企。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提高企业风险防控水平。四是严格化解债务风险。汇同县级相关部门,制定2020年度企业债务化解方案,确保不出现“暴雷”问题。
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健全国企党建专项述职制度,细化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评价和考核体系,突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阵地建设。创新建立“党建+发展”“党建+项目”“党建+管理”“党建+服务”等党建工作模式,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三是创新“清廉国企”体系。积极配合县纪委派驻财政局纪检组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风险排查防控,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和制度建设,不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提高国资系统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
二、部门概况
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1个预算单位。2020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4人,供给车辆0辆。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72.20万元,比上年增加26.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72.20万元,比上年增加2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0万元,占总支出37.95%,项目支出44.80万元,占总支出62.0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2.20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及新增了国有企业改革经费和国有资产诉讼工作经费两个项目经费。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2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万元、资源勘探等信息支出65.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2.20万元,比上年增加26.6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及新增了国有企业改革经费和国有资产诉讼工作经费两个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27.40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4.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23万元,绩效工资7.26万元,津贴补贴1.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3万元,住房公积金2.10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0.41万元,印刷费0.20万元,邮电费0.20万元,物业管理费0.15万元,差旅费0.8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工会经费0.35万元,福利费0.44万元。
(二)项目支出44.8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类项目支出44.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15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0.15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1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原因是我单位属于2019年新成立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此前无人员编制。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变化。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15.90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改革,人员增加,需购买办公用品。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6.22万元。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4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44.80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南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局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