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统计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章制度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计划,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标体系和基本统计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完善和管理各项核算制度;制定地方统计调查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组织管理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管理全县统计登记工作。研究提出重大的县情县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统一组织协调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社会经济调查;组织完成国家、省、市、县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搜集、整理、提供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健全县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和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全县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统计业务技术培训,加强业务指导,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学术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及县级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统计数据监测与考核任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主要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一是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二是推动党建特色品牌创建;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四是筑牢意识形态防线;五是凝聚干部队伍合力。
(二)聚焦主责主业,优化统计服务。一是强化统计预警分析;二是做深做实统计精品。三是做好数据发布解读。
(三)严格依法治统,营造良好生态。一是开展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二是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三是广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
(四)夯实统计基础,提升数据质量。一是做实统计基础保障;二是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三是强化统计业务培训。
(五)坚持科学谋划,推进五经普工作。全力推进五经普工作。结合《中共南江县委 南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时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制定普查主要工作计划、制度等。督促各乡镇(街道)、部门组建机构、落实人员和经费,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时序完成各阶段普查任务。
(六)强化服务保障,提升机关效能。一是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三是统筹各项中心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统计局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南江县统计局、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和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4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20人,供给车辆0辆。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南江县统计局内设办公室(含安保股)、综合核算股、社会经济统计股、政策法规股、环境能源统计股、普查中心、大数据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执法监督局。
四、部门收支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统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统计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63.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3.0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收入预算463.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3.0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支出预算46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64万元,占69.2%;项目支出142.42万元,占30.8%。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63.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3.0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3.0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8.31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2.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78万元。
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统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63.05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63.08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项目。
(一)基本支出320.64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82.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7.18万元,绩效工资19.32万元,津贴补贴38.9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4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2万元,奖金71.90万元,住房公积金24.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3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31.67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5.4万元,印刷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8万元,工会经费2.69万元,福利费3.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69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万元。
(二)项目支出142.4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39.2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开展中培训、印刷、差旅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统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4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统计局下属南江县统计局机关 1 家行政单位以及南江县普查中心、南江县统计大数据中心、南江县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等4家下属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1.4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统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统计局无所属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统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142.4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3.1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139.27万元。
附件:1.统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