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南江县集州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县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指示,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搞好辖区范围内村(居)委会的工作,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抓好农村、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街道、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4.负责街道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保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常住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及计划生育工作,完成县下达的各项计划生育指标任务。
7.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8.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9.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绿化、美化、净化城市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工作。
10.负责本辖区的综合执法工作,维护辖区的良好秩序。
11.负责研究辖区经济发展规划,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三防、抢险救灾、安全生产检查、居民迁移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突出政治建设,强化思想引领,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集州篇章。
(1)筑牢思想底线:一是抓好“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四川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集州开好局、起好步。二是抓好政治纪律。刚性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议事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规矩,不妄议、不盲从、不传谣,让讲政治、讲党性、讲忠诚成为行为习惯和思想自觉。三是抓好学用结合。常态组建宣讲小分队,让各级会议及讲话精神第一时间在群众心中生根发芽。
(2)建设干部队伍:一是全力推动队伍建设。对标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大力实施“基层党员驾考制”和“机关党员评分制”,以特优的作风、特优的服务建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堪当重任的优秀集州干部队伍。二是大力推动能力提升。围绕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双提升”,创新推动“两普训三轮训一专训”,对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普训;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常职干部、网格员分别进行每季度三次轮训;对35岁左右年轻干部开展每周一次专训,实现人尽其用、才尽其能。三是强力推动考核考评。在项目一线、安全底线及基层治理中对干部进行考核,年终进行汇总,并作为评优评先依据,对于表现优秀的机关干部,优先向上级部门推荐提拔,对于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干部,街道纳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后备人员库。
(3)把好作风关口:一是开展思想大洗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建立党组织书记全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3次,领导班子不少于2次,党员干部深入廉政基地接受廉政教育不少于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少于2次机制,进一步筑牢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的红线。二是开展作风大整顿。严格落实“四个带头、五个严禁”工作要求,把牢“实”导向,坚持“严”基调,制定印发《集州街道干部作风大测评大整顿工作方案》,对街道干部进行作风大整顿,加快形成落实有力、工作高效、服务优良的风气和环境。三是开展干部大测评。通过村(社区)内练、室(中心)内比、街道赛模式,围绕群众工作、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公文写作等,全街道每季度开展一次干部大测评,以比促练,让本领在测评中磨炼、在磨炼中增长本领。
2.突出经济指标,扛牢发展大旗,全力冲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集州篇章。
(1)树立项目为王的理念:一是服务在建项目。围绕“工业强县”目标,按照“南北西中”思路,重点围绕南深科技、断渠文化旅游产业园、煤矸石废固利用、张家坪公园、浙川健康食品产业园及肝素钠等9个市、县重点项目服务和保障,完善金星物流、凌云冷冻等一批冷链仓储物流配套设施,确保县委、县政府重大项目在集州高效落地、顺利建设。二是促进经济指标。储备市、县重点项目3个,力争投资总额达到7亿元以上;对映兆农产品加工及冻库建设项目、集州林木加工建设项目、集州街道新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及黄金村加油站建设项目进行资料编报及上报,完成固定资产入库3亿元,招商引资3亿元目标。三是发展集体经济。清理盘活各类资本,开展公有资产“底数实情大排查、处置方式大调研、盘活利用大提升”行动,制定“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探索推出集体经济“五大发展类型”,实现村(社区)集体经济达到100万元的2个,达到50万元的1个,达到20万元的5个。
(2)打牢产业为先的根基:一是做强文旅消费。突出“文旅会客厅”定位,加快推动断渠文旅产业园主体项目建设,推动黄金、主城区融为一体的园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张家坪公园;打造南江北旅游集散中心,高标准建设米仓古道第一城北出口商业街;高质量打造“杨家河—槐树—朝阳”南江休闲“后花园”,重点打造槐树草坪婚礼主题婚庆区域;推动红塔新区、朝阳行政中心提档升级,打造集美食、购物、音乐、酒吧、观光等服务业业态为一体的夜间经济示范街。二是做大农业产业。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田长制”,做好耕地“进出平衡”工作,抓实耕地“净流出”整改,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高标准完成年内粮食产量2万吨、果蔬菜产量4千吨、生猪稳定存栏3万头、叶增产4千斤、竹笋产量0.5万吨目标。三是做精园区经济。加快浙川健康食品产业园、东榆工业园区建设,推动旺鹏新型建材、大综固废新型建材等项目竣工投产,推动食品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基地建设,把资源优势、园区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3)抓实企业为要的服务:一是全力以赴抓整治。履行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服务至上、企业至上”的理念,针对企业发展中不公平、不诚信、不高效、不正当等问题深入开展“四大整治”活动,确保惠企纾困政策以最快速度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力争今年市场主体满意度达到100%。二是不遗余力抓提升。围绕双年行动,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大对窗口服务单位、职能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持续推动企业家联盟工作,协同行业部门规范压缩办件时限、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要件,高质高效化解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三是尽心尽力抓服务。充分推广落实“金牌保姆式”服务,完成3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亲民化改造,“一站式”办理下沉事项,并设置“办不成事”受理窗口,专人跟踪、限时销号;持续推行“七个一”工作法,政务办理实行全过程帮办,问题协调实行全保障托底,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3.突出民生导向,突显务实情怀,倾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集州篇章。
(1)办好民生实事:一是完善城市建设。围绕新型城镇化要求,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推动大堂坝老城有机更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深入肌理,断渠、文光安置小区物业有序管理,进一步打通城市建设公共设施“最后一公里”;配合县级相关部门做好春场坝、中河拦蓄水工程、玻璃桥、龙渠大桥、沙溪坝滨河路等建设工作。二是规范生态管控。持续落实河(湖)长制及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确保辖区主要断面水质考核达标率达100%,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8%以上;扎实抓好“砖瓦窑”“违建房屋”问题等重点区域违规违法占用国家资源挤占生态空间行为专项整治,尽力守住集州这一方净土。三是衔接乡村建设。强化耕地保护、高标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年内向上争取海螺、朝阳村、阳八台村及槐树坪等23公里道路硬化指标,为创建县城景区提供强大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深化东西部协作质效,在辖区实施1—2个协作项目,高质量巩固脱贫成果,提升振兴质量。
(2)提升保障水平:一是根植依法理念。巩固“一村(社区)一辅警”成果,充分发挥法治人才作用,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实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良序;全面实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真正为民排忧解难,力争年内成功创建8个无涉讼村(社区)。二是完善公共服务。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的民生,用好用活东西部、川渝劳务协作等帮扶机制,统筹抓好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完成就业培训500余次,农民工输送5万人次,打造集州“无欠薪”品牌,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三是加大社会保障。针对“一老一小”、退役军人等人群,建立心理辅导室5个,康复理疗中心2个,日间照料中心5个,完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养保、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建立养老和托育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槐树、红塔养老服务综合体水平,建立社区托育中心5个。
(3)推进基层治理:一是在服务上聚力。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双报到党员、社会组织、志愿者等为辅助,搭建五“服”临门(志愿、安保、法律、物业、医疗)基层治理格局,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纳米”。二是在效能上显力。以“一核三带六片”示范创建为抓手,以“三零社区”创建为目标,以党建服务品牌创新为亮点,围绕“三区同建”、惠民服务、智慧科技等方面创新品牌4个,纵深推进城乡基层治理走深走实。三是在作用上合力。充分发挥组织合力,与社会组织、辖区“三新”组织、企业家联盟共同谋划、同步建设,新培育社会组织24个,新取得社工证10名,组建“五色志愿队”12支,推进治理服务项目化、精细化、精准化。
4.突出极限思维,树牢安全底线,强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集州篇章。
(1)突出意识形态。一是推进舆论引导。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和应急协调处理机制,积极做好敏感热点问题舆论引导和国家政策的正面宣传,组建网络舆情评论员8人队伍,凝聚发展正能量;二是健全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能力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等科技手段,实时关注舆论风险点,设立舆情信息点5个,进一步筑牢安全信息化建设保障;三是提高文化服务。在“树导向”上下功夫,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提升全民文化素养,新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个,成立志愿服务队20支,为集州意识形态工作凝心聚力。
(2)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债务化解攻坚。严格政府债务管理,有序化解债务存量遏制债务增量;坚决做到不超标准、超范围列支资金,不虚列、转嫁支出、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积极筹措资金;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百姓过好日子,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二是疫病防控攻坚。秉承“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扎实抓好疫情防控、非洲猪瘟、松材线虫病等重大疫病防控,进一步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三是遗留问题攻坚。持续抓好房地产市场等重点领域矛盾风险防范化解,有序化解处置辖区观澜国际、卓宏山水城等“问题楼盘”,协助县级部门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3)狠抓安全生产。一是搞好安全生产。常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完成城镇燃气、自建房排查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二是建设应急体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应急管理预案、应急演练、队伍建设、值班值守等制度,不断完善集州应急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年内开展应急演练5次,新增应急民兵20人。三是打击非法经营。强化安全生产“打击治违”力度,集中力量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占用消防通道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集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部门概况
集州街道办事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主要包括等1个预算单位。2023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95人,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978.23万元,比上年增加467.0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7.16万元,占总收入98.6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07万元,占总收入1.38%。
(二)支出预算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978.23万元,比上年增加46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82万元,占总支出93.04%,项目支出207.41万元,占总支出6.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8.2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6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标。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7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0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4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9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4.66万元、农林水支出525.4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1.2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国防支出5.4万元、其他支出20.0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78.2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67.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调标。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1.49万元,占33.96%;公共安全支出12.9万元,占0.4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0万元,占0.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1万元,占1.73%;卫生健康支出0.58万元,占0.02%;城乡社区支出1334.66万元,占44.81%;农林水支出525.43万元,占17.64%;交通运输支出11.27万元,占0.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国防支出5.40万元,占0.18%;其他支出20万元,占0.6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代表大会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96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9.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2.2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7.2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21.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事务方面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2023年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2.8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3年预算12.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3年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4.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艺术表演团体、文化艺术活动、对外文化交流及旅游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支出(类)(款)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2023年预算3.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社会就业支出方面的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39.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养老方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2.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养老方面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0.5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1285.5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2023年预算8.60万元,主要用于:防灾救灾方面的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3年预算1.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3年预算96.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农村公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2023年预算9.49.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以上项目以外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133.34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村级组织运转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2023年预算257.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补助。
(2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3年预算11.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乡道公路养护方面的支出。
(2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5.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2023年预算5.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1.07万元,比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1.0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特定项目类。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1.07万元,占51.30%;其他支出20.00万元,占48.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安置补偿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21.0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安置补偿方面的支出。
(2)其他支出(类)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的公益金方面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增加(减少)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2770.82万元
1.人员支出1441.2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91.55万元, 津贴补贴170.57万元, 奖金338.73万元,绩效工资130.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9.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5.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87万元, 住房公积金120.04万元,其他1.6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504.59万元
办公费126.20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8.00万元,差旅费41.50万元,维修费9.49万元,培训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劳务费7.20万元,工会经费13.46万元,福利费13.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2.7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4.97万元,其中: 生活补助818.6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0万元。
(二)项目支出166.34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34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6.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补助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4.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0万元,原因是上年未预算该经费。
七、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0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195.61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