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地质公园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1-07-12 15:20 来源: 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地质遗迹保护管理相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负责地质公园规划编制、项目设计、工程建设、基础维护、遗迹点景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3、负责地质遗迹保护工作,依法对地质遗迹保护区的各项活动(科研、旅游、教学等)进行管理;

4、收藏、征集、陈列、鉴定、交流各类地质、矿产等实物标本;承担国土资源相关领域的科普和科研项目及地质遗迹资源的调查、监测、评价与评估和各类地学相关资讯服务;开放相关科普产品;

5、拟定地质公园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有效合理开发利用地质遗迹资源,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发展地质遗迹旅游;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做好中期评估筹备相关工作。对照联合国教科文评估专家提出的11条整改建议,提出整改方案,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明确的整改方案,逐步整改到位。同时按照相关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中期评估任务责任清单50项工作,确保顺利通过中期评估评审。

二是编制世界地质公园规划。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契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世界地质公园中评估要求,与编制设计单位做好沟通与协调工作,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1818平方千米范围世界地质公园(2020-2030)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创建四川省研学旅行实践基地。经过近半年的资料收集和整理以及博物馆硬件的升级和改造。3月11日,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博物馆入选由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等联合公示的55家单位地学研学旅行实践基地之一。

四是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3月2日市地质公园管理处联合本单位在南江县朝阳广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迎新春科普嘉年华活动。同时邀请地质专家参与介绍地质遗迹点位形成的和科普知识问答等。以及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国土日等重要节点在博物馆、中小学持续开展地学科普宣传等常规活动。

二、部门概况

根据《巴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地质公园管理机构设置等相关事宜通知》(巴编办发〔2017〕55号)文件和县委编委2017年第一次会议精神设立,挂四川光雾山-诺水河国家地质公园光雾山博物馆牌子,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5名。

南江县地质公园管理局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地质公园运行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52.93万元,比上年增加8.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3万元,占总收入 10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52.93万元,比上年增加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万元,占总支出56.4%,项目支出23.1万元,占总支出4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93万元,比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职工预算。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9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5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万元、地质公园运行支出2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93万元,比上年增加8.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进职工预算。

(一)基本支出29.83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7.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78万元,绩效工资7.17万元,津贴补贴1.01万元,资金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7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万元,职工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0.29万元、住房公积金2.04万元等。

2.日常公用支出(运行经费)2.7万元,其中:办公费0.2万元、差旅费0.84万元、工会经费0.34万元、福利费0.4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9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万元,抚恤费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二)项目支出23.1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公园运行经费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万元,比上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无公务车配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无预算支出。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总额5.74万元,固定资产是办公用品及专用设备等。

十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个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发展类项目预算涉及财政资金23.1万元。

十二、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1、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2、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3、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4、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表

5、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6、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8、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9、2021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经济科目款级明细表

10、2021年部门经济分类和政府经济分类对照表

11、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3、2021年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4、2021年部门绩效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决算公开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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