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3-04-14 15:16 来源: 政府办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南江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四川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能职责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属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监测检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对传染病流行、中毒、污染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救灾防病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疫情收集,组织指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基层医院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以“健康南江”建设为主线,疾控机构体系改革为契机,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全力推动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稳步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巩固二级甲等疾控机构创建成果,从政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置、防治能力、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提升,稳步推进疾控中心迁建项目,争取2023年投入使用,积极协调和争取项目采购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县疾病预防控制能力;三是稳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全力提升免疫规划质量、抓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实寄生虫和地方病防治工作、抓好慢病防控工作、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序推进结核病防治工作、抓好卫生监测和职业健康工作。

三、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情况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预算供给人员共53人。中心内设办公室、质控科、检验科、监测科、艾防科、疾控科、免规科、慢病科、结防所、健教科、财务科、总务科、信息科等13个科室。

四、部门收支情况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221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7.72万元,占总收入88%,其他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2%,上年结转226.09万元,占总收入10%。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221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1.76万元,占总支出39%,项目支出1352.05万元,占总支出6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预算总额2213.8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支出预算总额2213.81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

1.当年拨款变化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221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7.72万元,占总收入88%,其他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2%,上年结转226.09万元,占总收入10%。

2.支出结构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2213.81万元,比上年增加1203.69万元,其中: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74.5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76.65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8万元,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4.64万元。

3.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单位正常运转。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物资储备、  慢性病、地方病及健康素养促进、规划免疫、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 乙肝及结核病慢病防治等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

1.人员支出812.2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30.84万元,津贴补贴53.28万元,事业奖金174.73万元,绩效工资13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49万元,住房公积金67.53万元,生活补助14.29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49.56万元,其中:办公费11.86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4万元,维修费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7.76万元,福利费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4万元。

(二)运转类项目支出

其中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驻村经费1.5万元。

(三)特定目标类支出(部门项目)

特定目标类支出1126.56万元,其中: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及物资储备20万元,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前期经费1007.56万元,慢性病、地方病及健康素养3万元, 乙肝及结核病慢病防治等3万元, 规划免疫(儿童)计划10万元,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3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1.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33.95万元,主要是政府购买专用设备、办公设备及公共服务支出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288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14个人员类项目、12个运转类项目、1个公用经费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共涉及财政资金2213.81万元。

九、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307003南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