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宅基地
| 信件编号: | 20251031001714536 | 来信时间: | 2025-10-31 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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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 | 姓名: | 鲁**** |
| 内容: | 您好,请问南江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房翻建(或危房改造)有哪些政策要求和申请渠道?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答复时间:2025-11-04 09:36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于10月31日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要求: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用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申请应当载明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外观风貌等内容,并填报《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签署《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和提交身份证明、农房设计图等相关申请要件。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进行公示并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如有疑问请致电南江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827-8222517。感谢您对南江农业农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南江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答复单位:南江县政府办
   答复时间:2025-10-31 09:23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馈的问题,已为您整理并呈报相关领导,待领导阅示后,将有相关单位进行办理,望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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